入室研究人员管理制度
1. 研究人员进入中心实验室工作,必须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包括项目开题论证报告、科研计划、工作时间、所需仪器设备及耗材数量、品种,研究生材料经导师签字后交本科室办公室。中心实验室主任及各功能室负责人根据提交的书面材料,审批和安排工作。
2. 研究人员进入实验室前须办理管理手续,预交一定数量押金和仪器磨损、试剂、耗材费,然后领取工作区钥匙,离室前办理离室手续,交还钥匙,退押金。
3. 研究人员不得私自配制实验室各房门、抽屉、柜子钥匙,不得私自在实验室内安装其它设备。
4. 未经实验室主管人员许可,研究人员不准私自带未入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5. 未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研究人员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或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实验室所保存的细胞株和菌株等。
6. 未经他人许可,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实验器材和试剂。
7. 未经实验室技术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开启高温烤箱、高压锅和蒸馏器等危险设备,以防事故发生。
8. 使用污染性试剂应由实验室技术人员指导,在实验室指定区域内进行,不得随处操作,以避免实验室污染。
9. 使用仪器必须认真阅读说明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初次使用,必须在实验室技术人员指导下操作,直至熟练掌握仪器操作规程及方法,方可独立使用。每次使用后必须登记。仪器出现故障,须立即向实验室工作人员报告,以便及时检修。
10. 进入各功能室必须遵守各室相关工作制度,离室前检查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严防差错事故。
11. 日常实验工作后,研究人员应保持工作台面和实验区域的整洁卫生。
12.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由研究人员个人进行相应赔偿。若不能修复,赔偿原值的10%-20%;若能修复,赔偿维修费用的20%-30%。
13. 若因不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实验室在与其导师或领导联系后,将劝其离开实验室。
|